小伙楼下买3袋5毛辣条发现一袋过期,店家拒赔一千元:你这是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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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小李在楼下的店里买了三袋五毛钱的辣条,到家后他拆开吃时感觉味道不对,仔细看后发现已经过期三个多月了。小李找店家讨说法,围观众人看不下去了纷纷指责他:你这是敲诈!
据小李说,当天晚上九点多他想吃零食,就到楼下的小店里买了三袋五毛钱的素龙虾,一共1.5元,当时红包抵扣现金后,付了3毛钱。
到家后他拆开来吃了一口,感觉和平时吃的味道不一样,小李仔细查看了一遍,发现已经过期了三个多月。
小李当即和店家联系,说自己买的辣条过期了。当时太晚,店里已经关门了,于是店主说第二天到店里看一下。
第二天店家联系小李,说他买的那个辣条正好卖完了,因此不知道具体是不是真的过期,让小李把东西拿过去,她愿意赔给小李5元钱,并向他道歉。
小李去了后,对于店家提出的建议并不认同,他要求店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他一千元钱。
对于小李的要求,店家一口回绝,她要求小李拿出当时买辣条的凭证。
小李说当时对方没有给他,所以他拿不出来,但是当时付款记录在,他调出来给大家看,当晚的九点多,他确实在店里付了三毛钱。
店家称,这只能证明小李确实在她店里买了东西,却不等证明这包过期的辣条就是在她店里买的。
小李要求店家调出当晚的明细,店家调出来后,上面并没有小李买东西的明细,只写了临时商品,收款1.5元。
小李又要求店家调当晚的监控,从画面中确实能看到小李在卖零食的地方拿了东西,但是具体拿的什么却看不清。
小李的母亲站出来说,小李绝对不会说谎,她儿子很宅,也不会去远一些的地方买东西,这包辣条肯定就是在这买的。
对于这种说法,店家就一句话,让小李拿出证据证明这包辣条是在自己这里买的,否则自己是不会赔钱的!
围观的一位大哥看不下去了,说:如果真的买到过期东西,让老板给换一下就好了,也不可能不给你换,让赔1000元就是典型的敲诈!
有人说小李太不厚道,自己花了3毛钱买了1.5元的零食,就算有一包过期他还赚了七毛钱呢,都是邻居,这样闹以后怎么见面?
有人说话不能这么讲,就算钱花的再少也是花钱了,花钱买到了不能吃的东西就该维权,再说了店家卖过期东西就是不对。
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件事应该怎么认定呢?
1、如果这包辣条确实是在这家店买到的,店家卖过期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辣条过期了,肯定就不能再吃,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消费者一旦买到不符合规定的食物,都可以要求支付金额十倍的赔偿金,如果十倍赔偿不够一千元的,可以直接要求1000元赔偿。
因此,如果小李有证据证明这包辣条确实是在该店买的,他完全可以要求店家赔偿他1000元钱,这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
2、如果店家能拿出证据,证明小李从自家买的不是这包零食,小李就构成了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是指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小李称是在该店买的,和家人在店里大吵大闹,以此要挟店家承认自家卖了过期食品,从而赔偿给自己1000元钱。
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但是因为情节较轻,构不成犯罪,只会被处治安处罚,顶多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任何事情都要讲究证据,小李想要获得赔偿,就要证明自己确实是在这家店买到的过期食品,否则,不管他怎么闹,索要赔偿都是不合法的。
您认为辣条到底是不是在这家店买的?小李的赔偿要求合理吗?
对娃危害最大的5种零食 对孩子最大危害的四种零食
对娃危害最大的动物,对孩子伤害最大的行为,对孩子有危险吗,对孩子的八大伤害小孩子零食吃多了的害处 对娃危害最大的5种零食,你给娃吃过几种?选零食记住这4种原则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3-12岁儿童每天吃零食的比例高达51.8%,每天喝饮料的比例高达42.5%。
执笔:张大猫
编辑:张大猫
定稿:欧阳比文
孩子们面对零食绝对是毫无抵抗力的,零食也被誉为“哄娃最佳神器”,很多家长在面对孩子哭闹时,都可能通过一小包零食就把娃哄的安安静静。
而现在得益于生活水平的提高,零食的种类也是琳琅满目五花八门了。每次给孩子选零食宝妈都会被弄得眼花缭乱。
如今的零食不仅种类多,里面的“门道”也多,很多零食对于孩子的健康并无益处。
5岁女孩零食当饭吃,到底把肠胃吃出了问题最近萌萌妈有些郁闷,自己5岁的女儿萌萌因为肠胃问题已经去了两次医院了。
前阵子假期,萌萌妈把孩子放到乡下的奶奶家散养了一阵子,临近开学才把女儿接回来。接回女儿时候和想象中一样,萌萌黑了不少也有些瘦了。萌萌妈并未在意,觉得再正常不过了。
不过回家后没多久,萌萌妈就发现情况不对了,女儿不光是变的黑瘦,还变得不爱吃饭了,最初只当是孩子在农村养成了一些坏习惯。但后来发现没那么简单。
女儿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对零食有了非常疯狂的执念。每天经常嚷着要吃这个要吃那个的,还都能叫上名字来,萌萌妈这才意识到,孩子可能是在老人的纵容下养成了爱吃零食的习惯。
虽然发现了女儿的问题,但纠正起来并不容易,最近萌萌还因为肠胃问题去了两次医院,医生很严肃跟萌萌妈交代,一定要严格控制孩子的零食,萌萌的消化问题已经挺严重了。
类似萌萌这样的情况还真不少见,更严重还有孩子因为零食没吃好伤了脑子的,还有因此住院的,这并非危言耸听,零食吃不好,真会严重影响娃的健康。
哪些零食不建议给小孩子食用?1)果冻
果冻中有多种添加剂、防腐剂,对孩子的健康没有丁点儿好处,吃多了会影响身体发育和智力发育,另外,果冻还存在噎食、窒息的危险,家长要避免给娃吃果冻。
2)奶片
奶片是将牛奶脱水挤压形成的,看起来健康实则不然,其中不仅有各种添加剂和香料,给娃吃奶片还容易“因为消化不了其中的固化钙”而形成钙沉积,最后在娃体内形成结石。
3)罐头
罐头中的添加剂会对正处于发育的儿童造成很大影响,时间久了还容易形成慢性中毒。其中色素、香精、甜味剂等等都会对健康不利,最危险的还是肉类罐头中的“亚硝酸盐”。
4)口香糖、泡泡糖
口香糖和泡泡糖也是非常危险的零食之一,同时也是非常受孩子喜欢零食,但其实这两种零食对孩子的健康都没好处。
两种零食的主要成分都是橡胶和增塑剂,其中添加的添加剂对娃的健康也没好处。而最危险的和果冻一样,这两种糖果都存在让娃窒息的风险。
5)爆米花
爆米花也是不适合孩子吃的零食,因为其中的铅含量很高,铅元素会损害孩子的神经、消化系统和造血功能,严重还会诱发铅中毒。甚至直接影响孩子今后的生长发育。
给孩子选择零食,要遵循哪些原则?虽然上述零食对孩子的健康很有危害,孩子吃多了零食也确实对健康无益,但这并不意味着家长就要“因噎废食”,直接给孩子断了零食,适当的吃吃零食也是很有必要的。
不过在零食的选择上,要注意以下几点原则:
1)自制的比买的好
家长自制的零食远比直接购买的成品要好,原材料的品质有保证,卫生也有保证,并且家长给娃的零食选择也更有针对性。家长可以从网上学习一些制作小零食的方法,给娃自制零食。
2)粗加工比精加工的好
加工越精致的零食,营养流失越大,相反,简单加工的零食营养更丰富,比如风干的葡萄干就远比蜜饯果脯更加健康,营养也更丰富。家长给娃选择零食也要遵循这个原则。
3)口味淡的比口味重的好
有些家长会苦恼,自制的零食孩子根本不喜欢吃,这很好理解,因为自制的加工程序少,口味更清淡,而购买的零食多半经过精心调味,盐糖调味料会更多,孩子吃习惯了自然更喜欢。
因此,家长在给孩子选择零食时,也尽量挑选口味清淡的,不要选择味道太浓厚的。
4)给娃杜绝含糖饮料
任何包装的含糖饮料都不适合小孩子,哪怕是所谓的乳饮品,也是一样,含糖饮料只会增加孩子的身体负担,还会把娃的口味养“刁”,爱上甜味,对健康没一点儿好处。
家长可以用白开水、纯牛奶或者是自榨果汁替代,都比给娃喝饮料强。尤其是白开水,培养孩子形成多喝白开水的习惯对身体是很有好处的。
锦鲤妈咪有话说
总之,给娃吃零食这件事不是小事,家长一定要谨慎对待,既不能矫枉过正的直接不让娃吃零食,也不能太过大意,放纵孩子畅游在零食的海洋里。
有选择性的让娃健康的吃零食,才是父母应该做的。
8种零食最好别让孩子吃 五种零食对健康不利你家娃吃过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