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集团和其他集团手机的优劣势 小米和其他手机厂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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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最近我在研究中国手机厂商的竞争,说实话我没有研究出什么有价值的内容,这篇文章也只是记录我在研究过程中的一些思考,我感觉我是在胡扯,你看完这篇文章,如果感觉有不对的地方,欢迎指正。
最近我在思考中国手机厂商的竞争,如果你不关注这个行业,你会知道这个行业的竞争有多激烈吗?你应该不会知道,很多人都不知道荣耀已经从华为独立出来了,这也是为什么荣耀还能享受华为光环的原因,当然这也反映了华为的强大,既然这个事情很多人都不知道,更别说手机行业的竞争了,手机行业一直存在一个问题――信息不对称。
中国手机厂商的“卷”是行业内部的“卷”,对于这个“卷”绝大多数人是没有感知的。
就拿中端机的竞争来说。
2023年2月13日,小米集团总裁卢伟冰宣布,Redmi k60系列手机降价。巧合的是当天一加Ace2手机开售。
K60降价有应对Ace2的意思。
一加还没高兴多久,真我GT Neo5上市了,这三款手机的配置差不多,价格在3000元左右,结果只能打价格战了。
从品牌的角度,大家对Redmi比较熟悉,之前叫红米,是小米的子品牌,现在小米去做高端了,红米扛起小米性价比的大旗,为了区别小米和红米,官方开始叫红米――Redmi。
大部分人对一加和真我不太熟悉,这两家公司都属于欧加控股,欧加控股是OPPO的母公司,所以从股权关系上看,OPPO、一加、真我是三兄弟,看到了把真我狠起来连自己人都干。
其实它们的师傅都是华为,当年小米主要搞线上,华为为了和小米竞争,诞生了线上品牌――荣耀,为什么要分线上和线下,因为线上和线下的盈利模式不一样,线下需要依赖经销商,产品要有较大的利润空间,这也是为什么华为越卖越贵。
荣耀从华为独立出去之后,有很大一部分经销商跟着去了荣耀,成为荣耀的股东,现在荣耀线下线上七三开,线下的量更大,这也是荣耀在2021年逆袭的原因。
OPPO、vivo也是扎根线下的品牌,有数据说,两家公司的线下门店均超过20万家,这是多么庞大的渠道体系。
为了发展线上,欧加打造了真我品牌。
一加是从OPPO出走的刘作虎创立的,该手机在欧洲销量比较好,中国份额比较少,前两年刘作虎又回到了OPPO,一加也顺其自然回到了OPPO,通过这个操作也能看出,OPPO的发展肯定是遇到了一些问题。
2022年12月17日,一加开了一场发布会,发布会主要有5个信息:1,OPPO开启双品牌时代,一加主打性能;2,OPPO的线上就是一加;3,未来3年,OPPO单独为一家投入100亿;4,为了做好产品,未来三年一家硬件综合净利率可以为0;5,一加11系列即将发布。
一加这是要全面对标小米呀。
Vivo也做了一个定位性价比的品牌――iqoo。
我讲这些事情,是因为在这五家公司中(华为、小米、vivo、OPPO、荣耀)只有小米是上市公司,小米的数据是最容易获得,所以我们可能会受到错误衡量易得性心理倾向的影响,认为小米很糟糕。
研究手机行业最困难的点就是信息太少。
这个话题扯远了,我们再回到中端机的竞争。
一加和真我有种撸起袖子要把红米拉下马的意思,现在手机博主们也再聊――红米中端机守门员的门都被一加、真我搬走了。
刚开始我也是这样想的,后来仔细一想,情况可能没这么糟糕,甚至现在那些要去做性价比手机的公司可能会掉进红米设下的“陷阱”。
小米的基因里刻着性价比,当然这也束缚住了它,现在红米接过小米的性价比大旗,可以说在性价比这方面红米是非常有经验的,而这些新进入的公司,要用红米最熟悉的方法打红米,一款机型可以,两款可以,三款、四款、五款呢?红米可以一直不赚钱,,你们可以吗,更重要的是你的企业文化里有没有这种价值观,红米的一款产品定价高了,可能员工会认为是耻辱,你们的员工会怎么想?
想用性价比的方式干掉红米,我认为非常困难。
当然性价比还不是最重要的,如果最重要的是性价比,那么小米早就是世界第一了。
前段时间,手机圈里有一个比较火的视频――终端零售店卖高价低配的手机,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也值得小米思考。
OPPO、vivo为什么成功,我认为就是渠道,OPPO、vivo赞助最火的综艺节目,请最火的明星代言,大街小巷都是它们的招牌。
它们把握住了,中国三四线城市及村镇智能手机普及的大趋势,销量就上来了。
小米是完全错过这波趋势。
华为把握住的是一二线城市智能手机高端化的趋势,这一点小米又错过了。
如果没有海外市场,小米可能早就完了。
我们再分析这两种趋势,这两种趋势的竞争门槛牢不可破吗,很显然不是。
小米以前不愿意做线下,这是它的基因问题,它们认为自己是互联网公司,怎么能做线下?当线上的流量到顶了,淘宝、京东都去做线下了,更何况手机70%的市场都在线下,小米不得不去做线下。
小米做线下的时候又碰到了基因问题――性价比,小米手机的毛利率比较低,没给中间渠道留利润,所以传统的经销商模式不适合小米。
苹果是品牌驱动型的公司。
华为既有品牌也有渠道。
OPPO、vivo就是渠道驱动型的公司,现在荣耀也是渠道驱动型,然后借着华为的品牌东风。
OPPO、vivo 它们线下有20多万个门店,上百万销售员,这里面有强大的奖励机制,所以你去手机卖场的时候,它们的店员最热情,一部手机都有几百块钱的提成。
当它们做性价比的时候,渠道怎么办,之前卖一部手机赚几百,现在赚几十,甚至会亏钱,被剥夺超级反应倾向就会影响他们。
小米没这方面的负担,小米只需要发展出一套自己的线下盈利模型。
现在手机行业还面临一个重大的问题――换机周期延长,现在已经超过30个月。
这对所有的手机厂商都是巨大的压力。
这说明一个问题,现在手机的性能是大幅超越需求的,这也是为什么现在中国手机厂商都把摄影当作高端手机的卖点。
对于渠道强大的公司来说,换机时间延长更严重,因为渠道的开支更大,由于总体销量降低,渠道可能难以维持。
小米的优势是小米有生态链。
OPPO和vivo在生态链上的布局非常谨慎,顶多是手表、耳机和平板,这也是他们的基因决定的,他们的渠道主要是手机渠道。
小米的生态链很丰富,甚至过度丰富,现在小米也意识到这方面的问题,开始缩减生态链产品,把生态链产品集中在更有科技含量的产品上,而不是什么都做。
手机加生态链,形成了混合流速,把单次博弈变成重复博弈,这就是小米线下成功的关键因素。
从这点看,小米去做电车也是顺其自然的事。
小米手机及生态链,可以嫁接到电车上,而电车又会形成全新的生态链。
小米和vivo、OPPO的差距只是在线下渠道,等小米把线下渠道的模式打通,与这两家公司的竞争就会迎刃而解。
成功的概率五五开吧。
首先是vivo、OPPO的线下渠道太强,当然现在面临换机周期延长的负面影响。
其次,小米的渠道利润太薄,但是有生态链的混合流速。
我们再看高端市场。
高端市场有两大玩家:苹果和华为。
华为一度与苹果平起平坐,受到打压之后,国内厂商没有补上,又被苹果占据。
小米、荣耀、vivo、OPPO都想要高端市场,它们四家属于追赶者。
对于高端市场竞争,我找到了4000-6000价位段的周销量数据。
我们先看50周的数据,此时小米和华为规模差不多,vivo的市场份额也可以,但是oppo和荣耀都比较低。
51周变化就比较大了,主要在小米的增加,52周小米继续增加,受到影响比较大的是苹果。
这里也不能说完全受到影响,也可能是苹果手机的价格上移,给小米留出了空间。
另外我们还要结合这段时间各家公司的旗舰手机看这个销量数据。
首先是苹果,iphone14是2022年9月中旬发布的,iphone14的128G版本售价5999元,14pro和Pro Max的价格远高于5999元,这就很有意思了,在4000到6000价位,也可能只是14之前的产品。
其次是华为,Mate50系列是2022年9月6日发布,Mate50起售价是4999元,Pro起售价是6799元,在4000到6000这个区间实际也只有Mate50。
如果我们把4000到6000元定义为高端市场,那么在高端市场之上还有一个超高端市场,也就是6000元以上的市场,而这个市场绝大部分被苹果占据,其次是华为。
小米13系列是2022年12月12日发布,14日开售,小米13起售价3999元,最高价4999元;小米13Pro,起售价4999元,最高价6299元。
小米13系列的价格正好在4000到6000区间。
【【微信】】系列2022年11月22日发布,11月30日开售,其中X90最低价3699元,最高价4999元;X90Pro最低价4999元,最高价5999元;X90 Pro + 最低价6499元,最高价6999元。
X90 Pro +不在4000到6000区间。
OPPO出了一款折叠机,价格超过6000。一加在2023年1月4日发布11系列,价格在3999元到4899元。
荣耀的高端旗舰机Magic 5是2023年3月发布,最低价是3999元,最高价是4999元;Magic5 Pro最低价是5199元,最高价是6199元。
我们把各家的高端旗舰机罗列出来就能看出问题,在12月中下旬4000到6000元手机销量中,苹果和华为的旗舰机是超过6000水平的,OPPO和荣耀的产品没有发布,只有小米和vivo是头对头的竞争,显然,小米13系列的销量要比【【微信】】系列的销量更好。
所以当我们看到小米在12月中下旬4000到6000区间手机市场份额提升的时候,也要知道,在这期间小米13系列没有碰到太强的对手。
2023年1月一加的高端旗舰机发布;3月荣耀的高端旗舰机发布,之后还会有OPPO的Find X6系列发布、华为的P60系列发布,以及小米13 ultra发布,所以等到4月、5月再看这组数据会更真实,
如果小米还能有20%以上的市场份额,则说明小米13系列高端机成了。
小米从2020年小米10系列开始进军高端,小米10系列反响很好,这为小米高端化开了个好头,可惜之后的11系列砸锅了,12系列受到11系列的影响,销量糟糕。12S系列紧急救场,止住小米高端手机颓势。13系列强化了这种趋势。
小米13系列之后,小米再出两代更好的产品,比如折叠屏MIX Fold3 和小米14系列,小米的高端就真成了。
这里面隐藏着马太效应――强者恒强,苹果、华为都是连续出了很多代好产品,才确定了今天的地位,等它们站稳脚跟之后,那怕一代产品出现问题,也不会对大局造成较大影响。
Vivo、OPPO、荣耀也要进军高端,小米得益于13系列的成功,现在稍微领先它们。Vivo X系列已经有很好的口碑,目前OPPO和荣耀的情况还不太明朗。
胡扯了这么多,最后做个总结。
第一,在中国手机厂商竞争激烈的大格局下,每家公司各有利弊,小米并不是最差的。
第二,在vivo、OPPO、荣耀、小米四家公司中,小米的线下比较差,但是线下的门槛并不高,小米正在解决这个问题。
第三,在高端市场,苹果和华为的地位短期很难撼动,目前小米取得了一些进展。
我对小米的手机业务有一点偏乐观,100分的话,我现在打60分。
小米集团,2023年3月14日,股价11港币,市值2749.4亿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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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电话,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接B61版)
注2:智能工厂改造项目等3个募投项目由于项目总体尚未整体完工,各募投项目产生的内部收益率需待整个项目周期结束时计算得出,因此本年度无法按照《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的公告》所披露的内部收益率评价其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3:5G高端智能手机暨精密机构件创新中心项目等3个募投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披露不适用。
公司代码:601138 公司简称:工业富联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富联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富联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富联裕展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南宁富联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富联科技(济源)有限公司、富联科技(山西)有限公司、鸿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富联精密电子(天津)有限公司、富联科技(晋城)有限公司、富联科技(兰考)有限公司、富裕精密组件有限公司、富宁精密组件有限公司、Foxconn Precision International Limited、Cloud Network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Cloud Network Technology USA Inc.、IPL International Limited、FUHONG Precision Component (BacGiang) Limited、FII USA Inc、Ingrasys (Singapore) Pte. Ltd.、Profit New Limited、Mega Well Limited、FOXCONN CZ s.r.o.等。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投资管理、融资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和成本流程、生产和成本流程、研究与开发管理、人事与薪酬管理、合同管理、财务报告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生产管理、存货管理、研究与开发、资产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财政部同证监会、审计署、原银监会、原保监会制定的内部控制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要求。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内部审计双层协同监督机制,一经发现缺陷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对整改进度进行跟踪,使风险可控。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内部审计双层协同监督机制,一经发现缺陷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对整改进度进行跟踪,使风险可控。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有效:公司主要业务流程已制定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制度流程,且遵照执行。公司对流程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个别环节的轻微偏差,要求责任单位完善流程、强化执行、堵塞漏洞。2023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对已制订的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制度程序及工作指引进行检讨与更新,对发现的问题,安排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实,以有效规避风险,保障内控运行有效。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3-011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苑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52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李军旗董事长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
制性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14日,公司总股本19,859,592,893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19,858,864,293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28,726,467.97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4.41%。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七、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授权公司2023年度与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合(联)营
企业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合计2,693,893万元,有效期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已经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开展2023年度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3年度开展累计未结清契约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17亿元的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号)
九、关于续聘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等情况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该议案已经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7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提请召开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6票,弃权6票。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拟于近期召开,会议时间、会议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3-017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工业富联”)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注:以上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就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津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笑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唯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普华永道中天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990万元。审计费用系以普华永道中天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为依据,已包含代垫费用和流转税及其附加费。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普华永道中天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和职业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事务所和项目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近3年亦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普华永道中天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具备*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等情况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3-019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
调整、变更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涉及结项、调整、变更及延期,具体请详见“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情况及原因”、“五、本次新增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1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69,530,02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20,428,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