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和闲厅晚景司户萨照
唐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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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晚闲无事,澹然休简牍,寥寥馆宇虚,苒苒寒光速。
|轻霜遍衰草,高风断羣木。
|别有沧[洲](州)人,栖遑也干禄。
|(均见日本《无理图书馆善本丛书》汉籍之部二影印古抄本《赵志集》。
|)(〖1〗《赵志集》末附花房英树《解题》谓《赵志集》一卷,卷首第一行题「赵志集一卷」,下小字注:「十七张。
|」实存六张。
|第二首与第三首〖引者注:以下只称第某首,不录诗题,以省篇幅〗之间有缺脱,第十首以后缺。
|)-1631-(〖2〗关于诸诗作者,花房英树认爲:「然十首非皆赵志之作。
|第十首即署爲『司户萨照』。
|盖其始赵志作第八首呈徐长史,应此徐长史即徐司马有酬诗至,赵志乃更作第九首和之,而同时司户萨照亦有鬼徐司马之作。
|古人于己集中附载他人酬和之,是常见的,又此前各篇,第五首题中『裴草然』上空一格,恐非表明裴草然而爲诗作者,由裴寄赵志。
|空格当系赵志对裴草然之表敬形式,诗爲赵志寄裴。
|第六首,爲裴草然有诗答云贵高原志后,赵志復作酬篇。
|第七篇,裴草然以答赵志之诗并寄张结,赵志另作和篇,亦寄张结。
|由是观之则悉爲寄赠酬鬼之作。
|」〖3〗关于诸诗产生的时代,花房英树认爲当在唐初。
|主要证据是:各篇修辞颇爲洗练,风格近乎《文选》。
|如第一首「联文日华上」以下四句,可谓《文选》体措辞。
|如第二首以「秋灰」、「夏火」爲对即是。
|在卢照邻、刘允济诗中始见此二语。
|以二语相对应使用,则见于骆宾王《初秋登王司马楼宴序》。
|同篇以「题舆」、「展骥」爲对语,始见于陈子昂《爲郑资州让官表》。
|另外可认爲诸篇爲入唐所作的证据有四:一、第二首联云:「晋岭高无极,汾川清且濬。
|」「晋岭」、「汾川」非南朝地,而「晋山」、「汾水」广见于唐代诗文。
|二、第一首云:「非熊在渭川」,语出《史记·齐太公世家》:「所获非龙非彲,非虎非罴。
|」「非熊」代「非虎」,与避唐讳有关。
|三、第十首作者「司户萨照」,「司户」应爲官名。
|司户一职隋文帝时曾置,旋废。
|据《旧唐书》载,在腐曰户曹参军,在州曰司户参军,在县曰司户。
|萨照系州县官员,故此「司户」爲唐代官职。
|四、集中有三篇四言诗。
|自六朝至隋,除郊庙歌辞外,四言诗未见广泛运用于一般主题。
|至唐初,始有王勃《倬彼我系》及崔知贤、陈子昂等六人《三月三日宴王明府山亭》的写作。
|《赵志集》中的三首四言诗,似乎可以认爲是对陈子昂等人写作四言诗活动极爲关心的结果。
|因此诸诗之写作时代,当在六朝文学风气衰今明两年之前,律诗意识尚未确立之际,很可能在初唐末期。
|〖4〗关于作者的身份,花房英树认爲:司户萨照是州县的属官,云贵高原志也应是地方官。
|诗中可得到证明。
|如第三首题言「在县」,诗中说到「方惭灌坛术」。
|第一首亦云:「谬兹叨下邑」,可以参证。
|他对上级,本州的刘长史、郑司马极其郑重-1632-地冠以敬、奉、仰等文字,亦与其身份相合。
|赵志等所在的州县,可能在京师的北面。
|十首所咏都是秋景,其中「寒树」、「寒光」、「寒露」、「寒葭」、「寒木」之类辞汇再三出现。
|北地的地名也时有所见,如前面提及的「晋岭」、「汾川」等。
|作爲一种意见,可以这样认爲:《赵志集》的作者,是初唐末期、京师北面某地的县令赵志。
|今存的十首诗,是以赵志爲主的寄赠酬和之作。
|〖5〗花房英树还对钞本的年代作了推测。
|他认爲,这本书于唐代中期传入日本。
|现在所见,是其转钞本的一轴。
|其中有不少别字,恐怕是因袭原钞的,作爲表敬的书写形式,也应该是唐代原钞的旧貌。
|其书法可断定爲日本的古书法。
|从避唐讳、保存空格及书写格式来推测,这个钞本当是平安中期以前之物,至少不迟于背纸所抄《唯识章》所注明的「长元参年」〖一○三○〗。
|〖骆玉明摘译〗〖6〗《艺文志》第一辑刊周绍良《〈赵志集〉跋》云:「日本汉学家都认爲这是『赵志』的诗集,是他的作品。
|实际这是值得商榷的。
|仔细审查此十首诗中,至多可能只有赵志诗三首,甚或此诗集只是赵志抄录者,内中连他的作品一首也没有,也属可能。
|现在根据卷中他标诗题,我们可以知道,第一首《敬赠》是张皓给刘长史者,其诗题应作《敬赠刘长史》,盖其题下『张皓兄』三字力抄录者所记作者姓名,由于同属友人,因加『兄』字。
|其第二首当是刘长史和章,诗题应作《奉酬张皓兄》,其『刘长史』三字乃抄录者所标识。
|第三首是郑司马所作,诗题应是《秋日在县望雨仰赠□□□》,『郑司马』三字亦抄录者所记。
|第四首是郑司马仰酬之作〖引者按:此句似应爲『是仰酬郑司马之作』〗,如果郑司马所赠之人即赵志,则此首即赵志之作,否则当另有其人,而是由赵志抄录者。
|不过有一点可以知道,作此诗者其地位应视司马爲高,所以原题用『仰赠』,而此诗则以礼貌答之作『仰酬』也。
|第五首诗题应作《秋晚感时寄张结》,而作者乃『裴草然』。
|第六首则是张结奉酬裴草然之作。
|第七首或者是赵志之作,但也可能爲他人所作而由赵志录之于此者?
第八首诗题应是《闲庭晚景敬呈□□□》,题下所署『徐长区亦作者官职与姓也。
|第九首爲被赠诗者和章,其人或即赵志,亦无法确指。
|第十首则爲司户苏然之作。
|从整个十首诗的诗题与内容总起来看,它与卷题《赵志集》之名是不相符的,因其中明显大部非赵志作品。
|但此书何以题作《赵志集》?
实爲不解。
|」今按:以上二家对诸诗作者的考证,均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可各成一说,但均不足以论定。
|除第十首二家均断定)-1633-(爲「司户萨照」〖周绍良录作「苏照」、「苏然」,皆误〗之作外,其余九首尚难遽定归属。
|爲慎重起见,今仍以「赵志集」列目各诗诗题及次第仍照原卷面貌编排,以便进一歩研究。
|)-1634-。
|轻霜遍衰草,高风断羣木。
|别有沧[洲](州)人,栖遑也干禄。
|(均见日本《无理图书馆善本丛书》汉籍之部二影印古抄本《赵志集》。
|)(〖1〗《赵志集》末附花房英树《解题》谓《赵志集》一卷,卷首第一行题「赵志集一卷」,下小字注:「十七张。
|」实存六张。
|第二首与第三首〖引者注:以下只称第某首,不录诗题,以省篇幅〗之间有缺脱,第十首以后缺。
|)-1631-(〖2〗关于诸诗作者,花房英树认爲:「然十首非皆赵志之作。
|第十首即署爲『司户萨照』。
|盖其始赵志作第八首呈徐长史,应此徐长史即徐司马有酬诗至,赵志乃更作第九首和之,而同时司户萨照亦有鬼徐司马之作。
|古人于己集中附载他人酬和之,是常见的,又此前各篇,第五首题中『裴草然』上空一格,恐非表明裴草然而爲诗作者,由裴寄赵志。
|空格当系赵志对裴草然之表敬形式,诗爲赵志寄裴。
|第六首,爲裴草然有诗答云贵高原志后,赵志復作酬篇。
|第七篇,裴草然以答赵志之诗并寄张结,赵志另作和篇,亦寄张结。
|由是观之则悉爲寄赠酬鬼之作。
|」〖3〗关于诸诗产生的时代,花房英树认爲当在唐初。
|主要证据是:各篇修辞颇爲洗练,风格近乎《文选》。
|如第一首「联文日华上」以下四句,可谓《文选》体措辞。
|如第二首以「秋灰」、「夏火」爲对即是。
|在卢照邻、刘允济诗中始见此二语。
|以二语相对应使用,则见于骆宾王《初秋登王司马楼宴序》。
|同篇以「题舆」、「展骥」爲对语,始见于陈子昂《爲郑资州让官表》。
|另外可认爲诸篇爲入唐所作的证据有四:一、第二首联云:「晋岭高无极,汾川清且濬。
|」「晋岭」、「汾川」非南朝地,而「晋山」、「汾水」广见于唐代诗文。
|二、第一首云:「非熊在渭川」,语出《史记·齐太公世家》:「所获非龙非彲,非虎非罴。
|」「非熊」代「非虎」,与避唐讳有关。
|三、第十首作者「司户萨照」,「司户」应爲官名。
|司户一职隋文帝时曾置,旋废。
|据《旧唐书》载,在腐曰户曹参军,在州曰司户参军,在县曰司户。
|萨照系州县官员,故此「司户」爲唐代官职。
|四、集中有三篇四言诗。
|自六朝至隋,除郊庙歌辞外,四言诗未见广泛运用于一般主题。
|至唐初,始有王勃《倬彼我系》及崔知贤、陈子昂等六人《三月三日宴王明府山亭》的写作。
|《赵志集》中的三首四言诗,似乎可以认爲是对陈子昂等人写作四言诗活动极爲关心的结果。
|因此诸诗之写作时代,当在六朝文学风气衰今明两年之前,律诗意识尚未确立之际,很可能在初唐末期。
|〖4〗关于作者的身份,花房英树认爲:司户萨照是州县的属官,云贵高原志也应是地方官。
|诗中可得到证明。
|如第三首题言「在县」,诗中说到「方惭灌坛术」。
|第一首亦云:「谬兹叨下邑」,可以参证。
|他对上级,本州的刘长史、郑司马极其郑重-1632-地冠以敬、奉、仰等文字,亦与其身份相合。
|赵志等所在的州县,可能在京师的北面。
|十首所咏都是秋景,其中「寒树」、「寒光」、「寒露」、「寒葭」、「寒木」之类辞汇再三出现。
|北地的地名也时有所见,如前面提及的「晋岭」、「汾川」等。
|作爲一种意见,可以这样认爲:《赵志集》的作者,是初唐末期、京师北面某地的县令赵志。
|今存的十首诗,是以赵志爲主的寄赠酬和之作。
|〖5〗花房英树还对钞本的年代作了推测。
|他认爲,这本书于唐代中期传入日本。
|现在所见,是其转钞本的一轴。
|其中有不少别字,恐怕是因袭原钞的,作爲表敬的书写形式,也应该是唐代原钞的旧貌。
|其书法可断定爲日本的古书法。
|从避唐讳、保存空格及书写格式来推测,这个钞本当是平安中期以前之物,至少不迟于背纸所抄《唯识章》所注明的「长元参年」〖一○三○〗。
|〖骆玉明摘译〗〖6〗《艺文志》第一辑刊周绍良《〈赵志集〉跋》云:「日本汉学家都认爲这是『赵志』的诗集,是他的作品。
|实际这是值得商榷的。
|仔细审查此十首诗中,至多可能只有赵志诗三首,甚或此诗集只是赵志抄录者,内中连他的作品一首也没有,也属可能。
|现在根据卷中他标诗题,我们可以知道,第一首《敬赠》是张皓给刘长史者,其诗题应作《敬赠刘长史》,盖其题下『张皓兄』三字力抄录者所记作者姓名,由于同属友人,因加『兄』字。
|其第二首当是刘长史和章,诗题应作《奉酬张皓兄》,其『刘长史』三字乃抄录者所标识。
|第三首是郑司马所作,诗题应是《秋日在县望雨仰赠□□□》,『郑司马』三字亦抄录者所记。
|第四首是郑司马仰酬之作〖引者按:此句似应爲『是仰酬郑司马之作』〗,如果郑司马所赠之人即赵志,则此首即赵志之作,否则当另有其人,而是由赵志抄录者。
|不过有一点可以知道,作此诗者其地位应视司马爲高,所以原题用『仰赠』,而此诗则以礼貌答之作『仰酬』也。
|第五首诗题应作《秋晚感时寄张结》,而作者乃『裴草然』。
|第六首则是张结奉酬裴草然之作。
|第七首或者是赵志之作,但也可能爲他人所作而由赵志录之于此者?
第八首诗题应是《闲庭晚景敬呈□□□》,题下所署『徐长区亦作者官职与姓也。
|第九首爲被赠诗者和章,其人或即赵志,亦无法确指。
|第十首则爲司户苏然之作。
|从整个十首诗的诗题与内容总起来看,它与卷题《赵志集》之名是不相符的,因其中明显大部非赵志作品。
|但此书何以题作《赵志集》?
实爲不解。
|」今按:以上二家对诸诗作者的考证,均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可各成一说,但均不足以论定。
|除第十首二家均断定)-1633-(爲「司户萨照」〖周绍良录作「苏照」、「苏然」,皆误〗之作外,其余九首尚难遽定归属。
|爲慎重起见,今仍以「赵志集」列目各诗诗题及次第仍照原卷面貌编排,以便进一歩研究。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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